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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漢書·藝文志》所載的「術數」中,第四種是「蓍龜」。龜指龜甲,用龜甲占,這種方法叫「卜」。蓍指蓍草,用這種草占,叫做「筮」。《易經》本來是為筮用的[6]。用蓍草佔得某一卦某一爻後,查《易經》,看其卦象,卜定凶吉。
後來,有些人即使不卜卦,也會引用卜辭和爻辭的話,加以引申發揮,作為自己論述的依據。《左傳》中記載,在晉國和楚國的戰爭中,晉國的將領不服命令,擅自渡河追擊楚軍,知莊子說:「此師殆哉,周易有之,在師之臨曰,師出以律,否臧凶[7]」。意思是,出兵以紀律為主,如果部隊不遵守紀律,會帶來很大的災禍。在這段記載中,知莊子並沒有占卜,而是直接引用師卦的爻辭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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